存储转发类业务许可证资质

存储转发类业务是指利用存储转发机制为用户提供信息发送的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包括语音信箱、电子邮件、传真存储转发等业务。

办理申请企业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缴纳社保人员最少3人
公司属于内资企业(股东逐级追溯均不能有外资)
 

如满足以上条件您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3、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公司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和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4、3名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清单列表(含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邮箱等),以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公司为员工所上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注:最少3人
6、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注:1.企业获得其他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的,需要提供许可证正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页、年检页;
7、法人和股东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8、公司固话、传真、邮箱、法人手机和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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