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指通过通信网络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的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包括国内多方电话服务业务、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和国内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等。

办理申请企业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缴纳社保人员最少3人
公司属于内资企业(股东逐级追溯均不能有外资)
 

如满足以上条件您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3、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公司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和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4、3名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清单列表(含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邮箱等),以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公司为员工所上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注:最少3人
6、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注:1.企业获得其他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的,需要提供许可证正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页、年检页;
7、法人和股东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8、公司固话、传真、邮箱、法人手机和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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